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7/06
有效期間
115/07/06 ~ 115/07/12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1年以上經驗者。
二、學習能力強、溝通能力佳、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且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包括word、excel等)之操作。
三、符合僱用人員相關法規,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等違法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聯合服務中心綜合櫃檯申辦業務。
二、 辦理聯合服務中心相關行政事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下列方式擇一)
(一)郵寄報名:
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預算約僱4等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於115年7月1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7樓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室收。
(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無紙化,應徵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為利資格審查,請完整依序上傳「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相關應備文件」資料至徵才系統。
三、審查資料齊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列候補2人,候補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會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669徐先生。
備註: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續僱係依僱用計畫及年終評量結果辦理。
二、薪資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以250薪點計支,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4,775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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