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設計師
公告日期
115/07/06
有效期間
115/07/06 ~ 115/07/12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具有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二、 國內外研究所以上畢業,近3年考績需2年列甲等以上。
三、 具主動積極團隊合作精神,資訊相關採購經驗及善於行政溝通協調者尤佳。
四、 具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相關證照、GIS領域知識及GIS系統規劃、建構等經驗尤佳、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資訊資源向上集中資通訊系統委外建置、軟硬體採購暨管理事項。
二、 辦理國家公園、濕地及海岸資訊系統審議、整合應用及資訊安全管理事項。
三、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現任職務審定函、其他佐證符合資格條件之經歷、訓練或語文等資料。
二、聯絡電話(02)37073831#2211黃小姐,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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