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
國立空中大學專任教師
公告日期
115/07/06
有效期間
115/07/06 ~ 115/09/1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跨縣市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
(一)具備教育部所認可之國內外各大學社會工作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二)具備以下條件者尤佳,但非必要條件:(有者請附佐證資料)
1.具備專業證照者或具有教學及實務工作經驗者。
2.具備製作數位(遠距)教學媒體課程之經驗者。
3.具備數位教學之經驗及能力者。
二、重要事項
(一)本校為「教學型」大學,應聘為專任教師者,需具備團隊精神與責任感積極承擔「教學行政工作」。
(二)依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與「專任教師聘約」之相關規定,助理教授應於一定期限內升等(但兼任學校行政職期間不計入限期升等期間)。此外,新聘專任教師應擔任行政服務工作2年以上。以上辦法與聘約內容攸關新進教師重大權益,詳細規定請應徵者逕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參看。
(三)書審通過者將邀請至本校面試(面試方式:請應徵者就其專長領域、教學、研究等進行簡報,並接受委員提問;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預計115學年度上學期進行)。
(四)本職缺以專任教師進用,預計自116年2月1日或8月1日起聘。惟新聘教師未具助理教授證書者,須待審查通過並報部核發證書後始得於新學期正式起聘。
(五)徵選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切勿央人私下請託。
工作項目
(一)配合本校或社會科學系、社福科交付之行政工作。
(二)規劃、開設、修訂社會科學系社會類(社會服務領域)相關課程及教學等工作(含本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三)協助社會科學系系務工作、社福科科務工作與相關活動。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請務必依序確認是否缺件,有缺件者得不予進入審查程序)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乙份(各項欄位請填寫完整、簽名並附大頭照;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可編輯表格)。
(二)個人學經歷及著作簡介乙份(如附件A;請至社會科學系系網下載可編輯表格)。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四)三千字以內自傳(含未來計劃說明)。
(五)曾任或現任教職者,請檢附教師證書影本乙份。
(六)請依本校性質及學習者特性,預擬至少三門新開課程計劃。其中二門指定為「醫療社會工作(含長期照顧)」、「社會安全」課程之授課計畫;第三門新開課程請依個人學術或社工實務專業自選。(如附件B;請至社會科學系系網下載可編輯表格)。
(七)以下資料一式三份:
1.代表著作:自擇發表於國內外具匿名審查制度之專業學術期刊一篇(需附上審查制度證明資料,並以螢光筆標明「匿名審查」相關文字)。代表著作可以博士論文代替之(免附證明)。
2.參考著作:自擇發表於國內外具匿名審查制度之專業學術期刊至多三篇(需附上審查制度證明資料,並以螢光筆標明「匿名審查」相關文字)。
3.歷年著作目錄表:可包含其他論文或書籍等,請據實填寫,無需附上全文與證明;請單獨檢附,勿夾雜於其他資料或檔案中。
(八)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二、資格條件(二)之證明、推薦函、執行計畫、學術或服務獎狀、在校教學評量成績……等)。
(九)切結書(如附件C)。
(十)社會科學系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聲明暨同意書(如附件D)。
(十一)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如附件E;僅需填寫「具結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日期」三個欄位,其餘切勿填寫或修改)。
※備註:以上資料敬請依照上開順序排序,並分別以訂書針、迴紋針或長尾夾裝訂,請勿裝訂成書本形式(博士論文可裝訂為書本形式)。
二、收件截止
(一)應徵資料包括書面資料與電子檔案,收件截止日期均為民國115年9月11日(五)止(書面應徵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徵書面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24701)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國立空中大學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會科學系專任教師)
(三)應徵之電子檔:僅需將下列4項另寄至社會科學系信箱[email protected](請務必提供word檔)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個人學經歷及著作簡介
3.歷年著作目錄表
4.三門新開課程計畫表。
(四)應徵資料如需退還,請連同紙本申請資料檢附郵票100元並註明回郵地址,或來電系辦確認時間後親自至系辦取回。
(五)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任何疑義,可洽詢社會科學系林小姐:(02)2282-9355轉722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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