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美濃區廣興國民小學

約僱充實行政人力

公告日期
115/07/06
有效期間
115/07/06 ~ 115/07/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 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 專科 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無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形 。 五、 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之 1 、第 21 條第 1 項之規定。 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一、 工作內容以學校行政事務為主,錄取人員之具體工作 事項 由 本校另訂契約 ,錄取人員不得因個人因素要求更改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 。 錄取人員之具體工作事項如下: (一)協助午餐行政業務。 (二)協助郵局寄信 。 (三)協助本校與新威分校行政業務之聯繫。 (四)協助財產管理及盤點。 (五)協助各項活動、研習、會議之準備、記錄、攝影等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工作時間依學校作息時 間,每日工作時數以 8 小時為原則。
聯絡方式
本校總務處黃國鈐主任,電話:(07)6812857 分機 4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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