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文化局
彰化縣文化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7/09
有效期間
115/07/09 ~ 115/07/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訓練合格)及格,合於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對於美術館及文物史料展覽、彰化縣立美術館典藏管理、藝術教育推廣、藝術節及表演藝術等相關業務具有專長或興趣者。
二、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圖書史料檔案職系相關業務及公共藝術、美術館、文物史料展覽、彰化縣立美術館典藏管理、藝術教育教育推廣、藝術節及表演藝術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應徵注意事項: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等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 > 徵才資訊 > 縣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聯絡電話:(04)7250057轉1833人事室胡小姐。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6、報名截止日期:同上網公告日時間。
7、錄用人員由本局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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