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南投縣政府科員
公告日期
114/01/08
有效期間
114/01/08 ~ 114/01/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1、具有人事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專(兼)任人事行政業務經歷2年以上,最近3年年終考績2甲、1乙以上。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案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3.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4.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月15 日下午5時截止,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5.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蔡專員(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6.聯絡電話:(049)222207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3/11/04 ~ 1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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