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立獅子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期
114/01/10
有效期間
114/01/10 ~ 114/02/0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最近3年考績須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工作項目
本職缺須全時支援本府教育處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2月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府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另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證明文件、最近三年考績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檔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至系統,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320415#6524(張小姐)。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幹事
113/11/26 ~ 1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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