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職缺已截止報名

本職缺已於 115/08/18 截止收件,僅保留歷史資料供參考。

查看最新職缺列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檢驗員

公告日期
115/08/04
有效期間
115/08/04 ~ 115/08/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具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2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及無限制轉調情形。 3、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1、辦理水質檢驗、分析、統計報告等事項。 2、辦理營運期間環境品質監測服務工作採購及契約執行。 3、回饋地方經費相關業務 、委託操作維護工作契約執行(環境品質監測、作業環境測定、環境清潔維護部分)。 4、工務局各工程處水池水質檢驗。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5分機408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