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南區營運處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3/11/06
有效期間
113/11/06 ~ 113/11/1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經公私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證明無法定傳染病。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辦理車站各項站務工作(如售票、剪收票、嚮導、服務台旅客諮詢及愛心服務、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時間:依車站排班需要,每日工作最多四或八小時制,假日配合輪班出勤,但每月出勤最多可達17天(亦即每月工時最多136小時)。上班時間:A班(06:50-15:50),B班(10:50-19:50),常日(08:30-17:30)。 僱用期間:自113年 12 月1日(或自報到日)起至114年 2月28 日止。 待遇:每小時新臺幣183元整(114年起每小時新臺幣190元整),依勞基法規定辦理,不供膳、宿及服裝。 甄試方式:面試。 報名日期:自113年11月6日起至113年11月13日止。 報名方式及說明: 1.檢附文件: (1)個人簡歷(含工作經驗、專長、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寄送地點:720台南市官田區隆本里中山路一段1號,隆田火車站吳站長或王先生啟,信封請註明「應徵隆田站部分工時人員」,聯絡方式:06-5791664 顏站長或許先生。(請於週一至週五8:00~17:00來電;12:30~13:30及例假日休息)。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本次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僱用期間內離職者,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4.錄取報到人員於通知錄取後一周內須繳交3個月內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5.錄取人員任職期間不得於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單位擔任其他職務,如經發現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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