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聘用業務員(會計室)

公告日期
113/11/06
有效期間
113/11/06 ~ 113/11/15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二年以上者。 (二)商學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熟悉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令者尤佳及具Office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公務機關或公營事業經費審核等主計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
辦理捷運工程經費核銷、會計審核等主計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11月15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李小姐收,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職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二)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關介紹-最新消息-徵才資訊網頁下載(http://www.dorts.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五)僱用期間:本職缺係以工程管理費進用之暫僱人員,按政府會計年度簽訂契約,到職後之次年度起視工程進度及工作成績評量辦理續僱至經費用罄時止,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7,8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1(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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