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修護員

公告日期
115/08/12
有效期間
115/08/12 ~ 115/09/30
職務列等
9等至9等或9等至9等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
條件資格
海軍保修作業員(正取1員、備取2員) 報考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國、外大專(含)以上理工相關科系或同等學歷畢業。 3.具修護或後勤管理業務工作或曾任國軍海軍後勤修護管理職務。 4.具國外接(換)裝經驗尤佳。 考試科目: 1.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 2.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評鑑作業規定。 3.後勤管理學。 空軍保修作業員(正取1員、備取2員) 報考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雙重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國、外大專(含)以上理工相關科系或同等學歷畢業。 3.具修護或後勤管理業務工作滿1年或曾任國軍空軍後勤修護管理職務。 4.具國外接(換)裝經驗尤佳。 考試科目: 1.國軍裝備保養修護作業規定。 2.國軍精密量具修校作業規定。 3.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 4.國軍無效裝備汰除作業規定。
工作項目
海軍保修作業員: 1.軍品試(製)修審查作業。 2.稽核艦艇裝備修能籌建(含修能整合)執行情形。 3.艦艇保修修造成本分析審查及提出改進措施。 4.艦艇保修機工具管理及設備更新檢討。 5.協助艦艇裝備保修工作,技術性窒礙檢討及提出改進措施。 空軍保修作業員: 1.辦理通次室業管裝備(空用)、精密量具及飛行個裝(含求生裝備)相關業務。 2.航空器修護機工具、支援裝備管理、設備更新檢討及報廢、汰除品項之審查(含)。 3.協助辦理航空器系統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後勤參謀次長室軍品整備處:林家豪中校、聯絡電話:02-23116117#636338。 後勤參謀次長室後勤計畫處:王錦虹雇員、聯絡電話:02-23116117#6363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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