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附設動物醫院

技正

公告日期
115/08/25
有效期間
115/08/25 ~ 115/09/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具備服務熱忱與良好溝通能力,有麻醉、小動物臨床診療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小動物外科門診與手術。 二、 小動物麻醉、鎮靜與急救。 三、 獸醫師、獸醫系學生教學及訓練。 四、 協助科內行政業務 五、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5年9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 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職務派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語言檢定證明及近5年考績、獎懲資料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校甄選程序:由人事室收件、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後,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在合於初審之全部或再篩選部分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辦畢送回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 三、本外補案作業聯絡人:人事助理陳小姐02-27396828#319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正
115/07/21 ~ 11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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