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技術員
公告日期
115/09/02
有效期間
115/09/02 ~ 115/09/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及限制調任情形者。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四、具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同等級以上證照。
五、具有從事機電相關工作一年以上尤佳。
工作項目
一、 本院機電、水電空調維修(含文書)等作業。
二、 參與工務組輪值班。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需上傳附件資料:現職派令或最近派令影本、最近銓敘審定函、近五年之考績通知書、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證照),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
四、經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49-2231150分機2235。
六、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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