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科員
公告日期
114/01/14
有效期間
114/01/14 ~ 114/01/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陞任,以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修繕業務及經費執行控管。
二、研考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另將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審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分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分署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四、本次甄審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3-9320747分機120、邵先生;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9320747分機110、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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