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幫工程司
公告日期
115/09/07
有效期間
115/09/07 ~ 115/09/23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限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省道橋梁養護管理相關業務。
2.辦理省道公路養護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
1.本職缺係支領專業加給表七且得支領工程人員留任獎金。
2.機關每年度均另有個人評比績效獎金。
3.復興工務段額外支領公教員工地域加給。
4.提供公務車輛供人員外勤勘查及開會等公務使用。
5.工務段提供各備勤室。
聯絡方式
(一)本徵才使用電子履歷調閱功能,意者請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並請上傳以下證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現職派令。
3.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證照、英文檢定證書等文件。
6.現為交通資位制人員請另附服務證明書(含工作內容、比例、服務成績優良)。
(二)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或僅採書面審查,不合格者、資料不齊者或履歷表格式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視甄選成績得擇優候補,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02)86875173許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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