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技工

公告日期
115/09/01
有效期間
115/09/01 ~ 115/09/19
職務列等
-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
條件資格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具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 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 需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協辦總務室工務組相關業務。 (二) 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49-2231150分機2234林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工
115/08/12 ~ 1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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