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桃園市蘆竹區戶政事務所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5/09/08
有效期間
115/09/08 ~ 115/09/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規定之情事者,且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1. 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及相關戶政等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 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2. 請於115年9月30日(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3. 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
(二)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測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 測試方式:面試。
3. 本次甄才依甄選結果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公開甄選職缺數二倍之候補名額,於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為限;惟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10月12日出缺,如未實際出缺,則本次甄選結果不予生效;另參加甄選人員均不符公開甄選資格或條件時,得予從缺。
4. 連絡電話:03-3226227分機210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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