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

書記

公告日期
115/09/07
有效期間
115/09/07 ~ 115/09/19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條件資格
(一)現職人員。 (二)大專以上畢業,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綜合行政工作經驗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所規定各款情事者之一。
工作項目
(一)勞基法人員(技工、工友、約用人員)管理業務。 (二)勞健保加退保及級距調整。 (三)文具採購及領用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5年9月19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審函(如現職非綜合行政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社工師證照(無者免附)。 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三) 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時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四) 本職缺係預估缺(115年12月2日起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五) 聯絡方式:應徵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6-6623141;業務相關問題請洽張主任06-662200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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