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9/08
有效期間
115/09/08 ~ 115/09/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之公務人員,亦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三)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 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具宿舍管理經驗者為佳。 (五)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如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之操作。 (六) 符合資格者本校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電腦文書處理實作測驗及面試)。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生宿舍行政事務及維護宿舍安全、環境衛生等事項之處理。 (二)住宿學生生活輔導與管理。 (三)學生伙食督導管理。 (四)住宿學生傷病緊急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平日、假日上班時間以維持全年上班總時數不變原則下) (一)學期中每週日至週四 16:00 至 22:00(6 小時)、翌日 06:00 至 08:00(2 小時),遇國定假日時前一上班日同週五上班時間、收假日同週日。上班當日 22:00至翌日 06:00 為在學生宿舍留宿休息,如遇緊急突發狀況或應業務需要必需服勤時,得依規給予補休假。 (二)遇學生統一放假,宿舍實施淨空期間,宿舍幹事改依日間上班時間出勤;另考量住宿學生之照顧,除緊急傷病或其他特殊情形外,原則上儘量於寒暑假期間進行補、休假事宜。 (三) 寒暑假如非課業輔導或學生留校住宿的期間,比照學校行政人員到校正常上下班時間(8時至17時)協助或配合宿舍修繕作業。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於115年9月18日(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自傳不得空白,請留手機或電話以利通知甄選時間)。 (二) 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於事求人網站上傳。 1.本校報名表(須有3個月內脫帽半身照片)、自傳(不可空白)、切結書(參閱本校簡章附件,請至本校網站https://slvs.tc.edu.tw/處室公告下載)。 2.英語能力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檢定證明文件(必備文件)。 3.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說明: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由本校擇優通知甄選。 (三)有關甄選時程、試場配置等相關甄選訊息,配合報名作業結束,在本校網站首頁公告,請自行瀏覽不另行通知,暫預定115年9月24日辦理甄選事宜。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並視成績擇優列正取1名、候補名額最多 2 名,候補期間為榜示之翌日起5個月。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人事室。電話:04-26621795 轉 115、113。 (六)其餘詳參附件(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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