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
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9/08
有效期間
115/09/08 ~ 115/09/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現職人員。
(二)以下條件擇一
1.專科以上學校醫學、護理、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特殊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輔導、心理、兒童及少年福利、幼保、早期療育、聽力、語言治療、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系所學位畢業。
2.專科以上且曾接受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專業人員教保員初級班以上相關課程。
3.皆無以上條件之人員,需於到職一年內接受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專業人員教保員初級班以上相關課程。
(三)公務人員高、普或相當特考及格,且具有得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一般綜合性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五)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六)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所規定各款情事者之一。
工作項目
(一)本院綜合規劃及研考業務。
(二)陳情案件處理窗口、環境教育、緊急應變計畫業務。
(三)綜理本院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四)品質提升計畫主責窗口。
(五)駕駛及公務車輛調派及管理。
(六)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9月20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審函(如現職非社勞行政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訓練及格證書、英檢證書、社工師證照(無者免附)。
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三)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時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四)本職缺係預估缺(115年12月21日起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五)聯絡方式:應徵相關問題請洽陳先生06-6623141;業務相關問題請洽張主任06-662200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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