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5/09/09
有效期間
115/09/09 ~ 115/09/17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符合調任該職務法定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3.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4.熟諳電腦文書系統操作。
工作項目
1.研考發展、法制、資訊安全管理相關事項。 2.為民服務管理、志工業務。 3.防災協作中心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依下列步驟申請: 1.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勾選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報名」,並上傳以下文件: (1) 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處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並勿更動版面設定且以一頁為限。(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3) 考試及格證書。(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 最近一筆派令、銓敘審定函。(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7) 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語言能力檢定或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其他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2.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個人簡歷、履歷資料後點選「應徵職缺」-勾選本職缺公告,點選「確定應徵」,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徵才資料恕不退還。 ◆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如無適當人選,本次甄選得予從缺。 ◆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傳輸工具參加面試。 ◆聯絡電話:06-5940173 張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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