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專員

公告日期
115/09/09
有效期間
115/09/09 ~ 115/09/18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1.主辦本局法制工作。 2.辦理裁處書及契約審核、協助訴願及訴訟狀修改、環保案件法律意見提供等。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檢具文件: 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相關檔案,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並詳填學歷、經歷、考試、證照等資料】。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如英語檢定證照,無則免附)等【以上資料均請掃描為PDF檔】。 3.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My data系統/求職/履歷表下載,格式選PDF,列印選項勾選簡要自述(自傳請勿空白)及銓審資料備註,並產製PDF檔】。 二、採網路線上報名,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至以下管道擇一應徵報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覆): 1.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點選本職缺,於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1)應徵人員簡歷表、(2)公務人員履歷表及(3)上述應檢附證明文件。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自傳請勿空白),並將(1)應徵人員簡歷表及(2)上述應檢附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至應徵系統。 三、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30)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連絡電話06-2686751#1114莊⼩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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