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課員
公告日期
115/09/08
有效期間
115/09/08 ~ 115/09/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農經及農地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以下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現職派令
2.最近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證書等
其他:
(一)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 (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二)聯絡電話:05-5912116分機222人事室吳小姐。
(三) 本職缺為預估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課員
115/08/11 ~ 115/08/1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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