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9/08
有效期間
115/09/08 ~ 115/09/2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調任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3.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4.具採購實務或相關採購證照專業者尤佳。
5.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轄管運動場館(地)維護管理(含修繕或更新工程採購標案執行履約管理、人民陳情或民代索資相關事宜)。
2.辦理大型賽事活動場地器材整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具工務機關資歷尤佳。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報名: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至本局官網填妥「經建行政職系科員公開甄選應徵者一覽表」後以E-mail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運動設施科科員」。
2、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離職證明、相關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並請於本局網站/公告資訊/最新消息區查詢本項公告,下載附件「經建行政職系科員公開甄選應徵者一覽表」填妥後一併以E-mail方式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運動設施科科員」,聯絡人:蔡小姐,電話:02-25702330轉6402。
3、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之職缺為限,如經甄審後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4、應徵者無法依本局通知面試時間準時參加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5、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運動設施科陳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504),或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5/08/20 ~ 115/08/31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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