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科員
公告日期
115/09/09
有效期間
115/09/09 ~ 115/09/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1.高雄都會公園服務設施改善之規劃設計及實際工程執行
2.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執行及維護管理
3.園區場地、設施之維護及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處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7)5313001分機538林小姐,另有關本職缺工作項目問題請洽(07)3656103分機111蔡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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