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技士
公告日期
115/09/09
有效期間
115/09/09 ~ 115/09/2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工作項目
一、農情調查報告及統計。
二、農業天然災害查報及救助。
三、農作物抽樣坪割及產量推定。
四、養蜂登記及災害救助。
五、農機證明、免稅油單換發。
六、農林漁牧普查業務、農家戶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等統計業務。
七、老樹管理、造林等林務管理。
八、山坡地巡查及保育、水土保持。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請於期限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現職派令(2)現職或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7)本所公務人員外補職缺報名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站(https://daliao.kcg.gov.tw/Default.aspx) →首頁→最新消息及公開徵才下載)。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其他:
一、資格條件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進行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如為府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本職缺得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2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至三個月。
四、證件不齊全(包含未繳交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空白等)及不符合任用規定者均不予受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報名者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聯絡人:本所人事室課員孫小姐或黃主任;電話:07-7813041分機241、24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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