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9/10
有效期間
115/09/10 ~ 115/09/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形,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限制轉調情事。 二、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曾修習公平交易法或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科目者尤佳。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四、 熟諳電腦文書作業。 五、 具身心障礙資格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 關於公平交易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制問題之研究事項。 二、 關於公平交易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審議作業之處理事項。 三、 關於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行政救濟事項。 四、 關於本會委員會議及會簽案件研提意見事項。 五、 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公告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我要應徵」並依系統指示操作,履歷表內務請註明「手機」及「辦公室」聯絡電話,並於「簡要自述」撰寫自傳;如曾修習公平交易法等相關科目者,另請掛載修習證明。送出上開資料後,可洽本案聯絡人楊小姐確認收訖,電話:(02)2351-7588轉567楊小姐。 二、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三、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本會將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褫奪公權人員資料查詢系統」,對錄取人員進行查核。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5/08/31 ~ 115/09/07
檢視
科員
115/07/16 ~ 115/07/23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