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9/10
有效期間
115/09/10 ~ 115/09/1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3
候補
6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詳細資訊請詳閱徵才明細。 ※徵才明細及報名表等表件請至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網站下載:https://ksepb.kcg.gov.tw/AuditAnnouncement/recruitment。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環境保護之空氣、噪音、水、廢棄物之污染、環境衛生等稽查取締告發工作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資訊請詳閱徵才明細。 ※徵才明細及報名表等表件請至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網站下載:https://ksepb.kcg.gov.tw/AuditAnnouncement/recruitment。
聯絡方式
聯絡人:張小姐 電話:07-7351500#1751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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