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管理師

公告日期
115/09/11
有效期間
115/09/11 ~ 115/10/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不具外國國籍且未有雙重國籍者。
工作項目
(一)伺服器與資料庫系統管理。 (二)醫療資訊系統規劃分析及管理。 (三)資訊安全業務。 (四)醫院評鑑業務。 (五)資訊採購與委外專案管理。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115年9月11日起至115年10月10日止 (二) 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報名,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個人簡要自述,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繕登),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未填寫簡要自述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處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 (三)報名檢附資料如下,並依下列順序排列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章」。 (1)現職派令或最近一次派令。 (2)現職銓審函或最近一次銓審函。 (3)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具結書。 (四)連絡人:人事室曾先生(電話:07-5552565轉51462)。 九、面試時間及地點: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 十、錄取通知: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70分以上擇優錄取;錄取名單於本院網路公告,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十一、本次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面試成績在同分,則以書面審查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 十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所附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及相關資料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本次甄選得視報名人員情形擇優通知面試及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倘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依各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及預防接種紀錄)。 十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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