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9/10
有效期間
115/09/10 ~ 115/09/21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普通考試等級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之情形,並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 具文書及檔案管理業務相關經驗尤佳。
(五)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工作項目
(一) 檔管文書業務。
(二) 辦理文書檔案教育訓練及評鑑作業。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前述資料請於115年9月21日前以線上簡歷及履歷徵才期限截止日登載為憑,未採線上方式應徵者視為審查不合格。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英語檢定(無則免附)、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甄選方式:經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員得從缺)。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人:臺北國際航空站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2-8770346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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