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

社會工作師

公告日期
115/09/11
有效期間
115/09/11 ~ 115/10/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條件資格
(一)必要(基本)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並具委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5.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6.未具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附加條件: 1.具社會工作相關工作經歷尤佳。
工作項目
(一)醫療爭議業務(含醫療糾紛案件及醫療爭議處理小組)。 (二)個案工作(2B、門診)。 (三)醫療暴力案件法律支持服務。 (四)生產事故關懷小組業務。 (五)行政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11日17時止。(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確認檢附應徵必備資料。 1.新竹臺大分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請親筆簽名) (請至新竹臺大分院網頁/訊息專區/人才招募項下列印,網址為: https://www.hch.gov.tw/?aid=506)。 2.學經歷、證照及人事查核授權書。(請親筆簽名)(下載位置同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文件或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文件)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6.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8.英文檢定合格證書影本、其他證照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9.倘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人員身分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聯絡資料:03-5326151轉 526008 社會工作室 許小姐。 (四)符合初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院得視業務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本職缺視業務需要,必要時並得派往其他院區工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社會工作師
115/08/13 ~ 1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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