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樹林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9/11
有效期間
115/09/11 ~ 115/09/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 限身障人員。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 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國高中學生勤惰及獎懲資料之登錄與管理。 (2)每年國中學生獎懲人數填報。 (3)每月學務處處室會議資料彙整與紀錄製作。 (4)學務處處室預算經費控管及簽證取號。 (5)協辦活動組各項社團業務相關事宜。 (6)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有關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陳主任:02-86852011#2103; 報名事宜請洽人事室陳主任:02-86852011#2117或李先生:02-86852011#211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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