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立信義國民中學
基隆市立信義國民中學事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9/14
有效期間
115/09/14 ~ 115/09/2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現任公務人員具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期)調整者(每3年輪調,本職缺最近一次輪調時間為115年7月1日)。
工作項目
1.各項事務之擬定及勞物、財物、營繕工程管理規劃、招標及簽約、驗收等事項。
2.校內電氣、電力、監控系統、飲水安全、排水系統、保全系統等設施之維護及管理及化糞池清理、消防設備、建築物安全檢查申報等業務。
3.保全人員、工友等管理、督導、考核及召開相關會議。
4.校舍財產、車輛管理、校園場地開放、美化、綠化、植栽、養護管理、環境消毒、廢棄物處理,各項活動場地佈置、物品採購、申請、維護、維修等。
5.防護團業務、各種天然災害救災編組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於115年9月21日(星期一)止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02-24652199分機50張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2.本校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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