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書記

公告日期
115/09/14
有效期間
115/09/14 ~ 115/09/21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有身心障礙證明(須於有效期限)。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轉調期間屆滿前2個月除外)。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有收發文、檔案管理及公文管考業務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書檔案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檢具資料: 一、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完整履歷資料(自傳請勿空白),點「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最近一次派令影本、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英語檢定等相關證書(無則免附)、身心障礙證明)。 二、意者請於115年9月21日前,完成前述線上傳送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錄取公告)網頁。 四、未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40%,選擇題,準備方向:文檔法規、文書處理手冊、臺南市政府文書流程管理稽核作業要點)及面試(60%),資格不符、資料不齊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五、為落實低碳城巿之願景,請應徵者多利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方式前往參加現場筆試及面試。
聯絡方式
聯絡人: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 王小姐 聯絡電話:06-6357716分機31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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