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9/14
有效期間
115/09/14 ~ 115/09/2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者且得調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4.熟諳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軟體應用。 5.具有採購證照者或原住民身分者,優先予以考量。
工作項目
1.園區土地取得作業(含價購、徵收及撥用)。 2.園區土地、廠房、住宅等租賃作業及相關採購業務。 3.國有財產管理及稅務等土地行政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自傳請務必填寫),並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退伍令、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文件影本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或建管組主管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為預估缺(預計115年11月上旬出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5773311轉13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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