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農業部技士
公告日期
115/09/14
有效期間
115/09/14 ~ 115/09/24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農業相關系所或環境工程科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 最近3年年終考績甲等。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五、 具備推動永續發展、循環經濟或廢棄物處理之知能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統籌「淨零排放-循環農業生態系發展計畫」綱要計畫規劃及監督。
二、 資源循環推動法涉及農業相關之規劃、釋示及推動。
三、 協辦循環農業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及協調。
四、 科技研發成果管理及綱要計畫聯絡窗口。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9月24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派令、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依學經歷、證照、訓練、進修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
三、 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2-23126960。
四、本次甄審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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