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組員
公告日期
115/09/14
有效期間
115/09/14 ~ 115/09/2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本職缺官職等及職系任用資格。
3.具採購證照者及辦理行政事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4.最近5年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以上。
5.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1.綜合業務(含:預算、內控、各種調查填報案)。
2.財產物品管理(含:列帳、盤點、報廢及惜物網拍賣、廢鐵變賣等)。
3.本廠每月招標案件資料彙整(含:廠務會議、本局預算管制)。
4.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2年1次)。
5.敦親睦鄰工作(含:活動辦理、禮品採購)。
6.員工冬夏季工作服裝招標案。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前列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9月21日前,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後上傳該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於115年11月1日出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及備取1至2名,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聯絡電話:02-22300800分機406朱小姐。
備註:
本職缺符合支領焚化績效獎金。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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