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
衛生福利部臺南教養院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期
115/09/14
有效期間
115/09/14 ~ 115/09/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且無限制轉調情事(於報名截止日以前未在限制調任期間始受理報名)。
工作項目
(一)CRPD(身心障礙者權益公約)19條有關支持服務對象自立生活與融合社區、服務對象自治小組之組成及運作(討論有關生活決策等事宜)。
(二)住宿式照顧費收(催)繳及繳庫、報表彙整。
(三)特殊個案窗口(省府個案、失依個案、監宣個案等函報縣市政府有關服務對象ISP、財產管理計畫等)。
(四)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活動(補助計畫之申請與執行)。
(五)專責苑別服務對象服務(家訪、陳情案件、需求評估、個別化服務計畫、家庭支持服務、服務對象出院死亡之處理)。
(六)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9月30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各項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社工師證照、英檢證書(無者免附)。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三)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時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四)本職缺係預估缺(116年1月16日起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五)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洽06-6621821分機601吳科長;其他疑問請電洽06-6621821分機501人事機構陳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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