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9/14
有效期間
115/09/14 ~ 115/09/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3
候補
-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報名幹事身障職缺者,應具有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 目前延長病假中之人員,報名時應檢附病癒證明,留職停薪中之人員應於115年9月18日前已辦理回職復薪始可報名。
工作項目
一、 沙崙國際高級中等學校(須具身障手冊) (一)學籍及成績管理:辦理新生入學、在校生學籍異動、轉學/休學/復學/退學等手續,並負責學生成績登錄、計算、核對及成績單發放。 (二)課務與試務協助:協助辦理各項考試的試卷印製、試場規劃及監考臨時狀況處理。 (三)文書檔案與公文處理:負責教務處相關公文收發、登記、歸檔、校對及一般行政文書處理。 (四)活動支援與其他交辦事項:協助辦理招生宣傳、畢業典禮等教務相關活動,並處理主管交辦之臨時性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新興國民中學(須具身障手冊) (一)辦理學生入學及編班、學生學籍登錄、成績管理事項。 (二)辦理學生轉學、中輟、復學、學籍證明及成績證明事項。 (三)辦理藝能科教科書借用、圖書館之管理與維護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東區復興國民小學(須具身障手冊) (一)教務處綜合性業務之處理。 (二)推廣及辦理圖書館相關業務。 (三)辦理代課、補課以及調課案件之等相關事宜。 (四)管理視聽教室及專科教室等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報名資格均依上傳資料及證件審查,未符資格不予受理,亦不受理補件。請以A4紙影印,並請加註「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加蓋本人私章或簽名,依下列順序分別掃描(檔名:姓名+檔案名稱ex:黃小明-報名表)並將所有須檢附資料合併成1個PDF檔上傳: (一)報名表。(附件1,報考人須簽章) (二)切結書。(附件2)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五)公務人員最近一次派令。 (六)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另如未銓敘審定文教行政職系者,須檢附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七)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八)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12年至114年) (九)自願降調切結書。(附件3,現職為主管職務或職務列等為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人員請檢附本表,無則免附) (十)其他證明文件:(如病癒證明、回職復薪核定函、英語檢定合格證書、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等,無則免附) 二、聯絡方式及其他相關事宜: (一)甄選作業上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局人事室承辦人:鄭小姐,(06)2991111#8967。 (二)本次甄選相關事宜請自行至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網址:http:/bulletin.tn.edu.tw/ )編號第293663號公告下載簡章及附件; 本次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隨時於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網址:http://bulletin.tn.edu.tw/)公告補充。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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