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幹事
公告日期
115/09/14
有效期間
115/09/14 ~ 115/09/1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3
候補
-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報名幹事身障職缺者,應具有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 目前延長病假中之人員,報名時應檢附病癒證明,留職停薪中之人員應於115年9月18日前已辦理回職復薪始可報名。
工作項目
一、 沙崙國際高級中等學校(須具身障手冊)
(一)學籍及成績管理:辦理新生入學、在校生學籍異動、轉學/休學/復學/退學等手續,並負責學生成績登錄、計算、核對及成績單發放。
(二)課務與試務協助:協助辦理各項考試的試卷印製、試場規劃及監考臨時狀況處理。
(三)文書檔案與公文處理:負責教務處相關公文收發、登記、歸檔、校對及一般行政文書處理。
(四)活動支援與其他交辦事項:協助辦理招生宣傳、畢業典禮等教務相關活動,並處理主管交辦之臨時性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新興國民中學(須具身障手冊)
(一)辦理學生入學及編班、學生學籍登錄、成績管理事項。
(二)辦理學生轉學、中輟、復學、學籍證明及成績證明事項。
(三)辦理藝能科教科書借用、圖書館之管理與維護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東區復興國民小學(須具身障手冊)
(一)教務處綜合性業務之處理。
(二)推廣及辦理圖書館相關業務。
(三)辦理代課、補課以及調課案件之等相關事宜。
(四)管理視聽教室及專科教室等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報名資格均依上傳資料及證件審查,未符資格不予受理,亦不受理補件。請以A4紙影印,並請加註「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加蓋本人私章或簽名,依下列順序分別掃描(檔名:姓名+檔案名稱ex:黃小明-報名表)並將所有須檢附資料合併成1個PDF檔上傳:
(一)報名表。(附件1,報考人須簽章)
(二)切結書。(附件2)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五)公務人員最近一次派令。
(六)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另如未銓敘審定文教行政職系者,須檢附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七)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八)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12年至114年)
(九)自願降調切結書。(附件3,現職為主管職務或職務列等為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人員請檢附本表,無則免附)
(十)其他證明文件:(如病癒證明、回職復薪核定函、英語檢定合格證書、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等,無則免附)
二、聯絡方式及其他相關事宜:
(一)甄選作業上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局人事室承辦人:鄭小姐,(06)2991111#8967。
(二)本次甄選相關事宜請自行至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網址:http:/bulletin.tn.edu.tw/ )編號第293663號公告下載簡章及附件; 本次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隨時於臺南市教育公告系統(網址:http://bulletin.tn.edu.tw/)公告補充。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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