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9/15
有效期間
115/09/15 ~ 115/09/2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具⼟⽊⼯程職系任⽤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者之公務⼈員,無調任限制及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形者。 ⼆、具⼯程可⾏性評估、新建⼯程、建物修繕⼯程相關標案執⾏經驗者佳。 三、國內⼤專院校畢業且具備基本⽂書處理及表達溝通能⼒者(需能執⾏提案簡報製作、廠商協調及議價)。 四、需具備基礎解決問題之能⼒(判定問題、諮詢專業廠商、擬定建議改善⽅案等)。 五、個性穩定,樂於學習,與⼈為善,具健康休閒嗜好,有意願⻑期居住於恆春半島區域者佳(本職缺提供單⼈宿舍或有眷宿舍及偏遠地區加給)。
工作項目
1.本館⼟⽊建築新建或改建⼯程規劃設計監造、⼯程發包、施⼯過程之監督管理及完⼯驗收作業之辦理(鯨典館整修⼯程、取⽔⼝重新評估案)。 2.協辦公共建設計畫或本館重⼤⼯程執⾏。 3.辦理本館各建物維護管理及修繕。 4.BOT廠商經營管理範圍內⼟⽊建物之巡檢監督及財產盤點。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述、連絡電話、email),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請將相關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PDF電⼦檔後上傳: (1) ⾝分證正反⾯ (2) 最⾼學歷證件 (3) 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如語⽂檢定證書或相關專⻑證照等(如外語能⼒檢定資格等,無則免附)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試;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恕不另⾏通知。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員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內有效,惟成績未如本館預期,本館得予以從缺。 五、聯絡⼈:⼯作項⽬與業務內容請洽⼯務組陳主任(電話:08-8825001#500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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