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9/15
有效期間
115/09/15 ~ 115/09/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負責資訊科財產之保管、安全維護及工場日誌之保管。(A620020) 2.負責資訊科機具設備之請購。 3.負責資訊科實習裝備之定期保養、借用及收回。 4.負責資訊科工具材料室及儀器室內之物品存放及管理。 5.負責資訊科財產之盤點、機具儀器之送修及報廢。 6.負責資訊科各工場大門之關閉及鑰匙保管。 7.準備資訊科校內外技藝競賽及技能檢定訓練的材料及器具。 8.協助技能檢定的試務工作。 9.督導學生負責資訊科工場及辦公室之環境整潔及門窗關閉等工作。 10.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註:本職缺為資訊處理職系【依「職組暨職系一覽表」規定,屬「電資工程」職組(含電機工程、資訊處理等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自強高工人事室廖主任(聯絡電話:03-5103291分機151)。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劉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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