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9/16
有效期間
115/09/16 ~ 115/09/21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大學學歷以上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最近三年考績須為二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小額採購含共同供應契約下單作業。
二、預算編列、(基金)推算。
三、協助本局採購發包作業。
四、本局約用人員管理。
五、碳盤查管理計畫。
六、環保大樓公共空間委外經營與管理。
七、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請務必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等影本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聯絡方式: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1段170號,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電話:05-5526341。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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