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9/16
有效期間
115/09/16 ~ 115/09/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秉承科主任之指導,協助辦理科務、管理實習工廠實習室。 (二)負責化工科財產之保管及各項安全措施之維護及檢查事項。 (三)負責化工科實習設備器材之定其保養修復、借用收回事項。 (四)實習材料之加工、分發、使用登記、報廢及其他處理事項。 (五)協助科務行政及技能檢定。 (六)化工科財產之定期盤存,送修及報廢事項。 (七)處理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三)考試及格證書(四)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六)最近5年獎懲令(七)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報名期限:自民國115年9月16日起至民國115年9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化工科技士,寄送545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一段435號人事室收。聯絡人:王主任(聯絡電話:049-2982225轉62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8/26 ~ 1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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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5/08/13 ~ 1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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