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9/16
有效期間
115/09/16 ~ 115/09/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條件資格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5.具總務工作經驗、認真負責、勇於任事,擅於溝通、協調。
工作項目
辦理出納管理、文書管理、事務管理、辦公廳舍營繕業務等總務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為預估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請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實核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事求人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2千至3千字自傳一篇(請詳述辦理總務工作經驗,並簡述家世、就學過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經過、任事經驗、現職工作概況、個人特長、志趣、生涯願景)等文件掃描存成PDF檔,於公告期限內上傳至事求人系統,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課員資料」。 3. 未完整提供上開應徵人員資料及自傳者,將無法參加本次公開甄選。本室將擇優電話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最長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03-6576300分機1305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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