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技士
公告日期
115/09/16
有效期間
115/09/16 ~ 115/10/16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者,並符合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具協調溝通與團隊合作及研究發展能力,具外語能力者尤佳(如有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請檢附)。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半導體、資通訊等產業政策研析與協調推動。
二、 辦理戰略產業等重大產業發展政策研析與協調推動。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16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及審定函、畢業證書、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