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科員
公告日期
115/09/22
有效期間
115/09/22 ~ 115/10/0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 具國會處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 工作態度佳,配合業務需求推動工作,具良好團隊合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會與立法院有關法案協商、預算審議、委員質詢及其他事項之溝通聯繫協調事項。
(二) 協助提供立法院、監察院所需相關資料及處理委員所提需求事項。
(三) 安排及陪同首長、副首長與各單位主管參加立法院、監察院各項會議、拜會、活動及考察等事項。
(四) 辦理立法院模擬題庫製作、決議、質詢及囑託事項追蹤管考。
(五) 國會相關庶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1日止。
(二)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最長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人:人事室彭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47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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