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副工程司
公告日期
115/10/01
有效期間
115/10/01 ~ 115/10/11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陞任,及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 近5年考績至少3年甲等。
工作項目
(一)工程設計及監造業務。
(二)陳情案件會勘及處置。
(三)防汛值勤。
(四)主管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徵才上網期間內,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英語檢定及專業證照等資料)。
二、本案人事室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3-5322334轉208。
三、本職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分署視甄選情形除正取名額外,並得依規定擇優錄備取人員,其備取有效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徹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12月出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