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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職缺已於 115/10/20 截止收件,僅保留歷史資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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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技士

公告日期
115/10/08
有效期間
115/10/08 ~ 115/10/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位。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並具工業工程職系職務任用資格。 3.工作認真負責,主動積極且具服務熱忱。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本職缺甄選。
工作項目
1.中小微企業白皮書編纂及計畫執行。 2.科專計畫及社發計畫研擬、追蹤管考。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6.最近5年獎懲令】。 3. 請填妥附件「本署職缺甄選人員基本資料表」或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頁(http://www.sme.gov.tw下載專區/其他)下載,填妥後於公告截止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綜合企劃組技士」。 4. 本職缺將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 報名人員所附相關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8/21 ~ 115/09/06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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