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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職缺已於 115/10/21 截止收件,僅保留歷史資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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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長期照顧服務管理所

組長

公告日期
115/10/09
有效期間
115/10/09 ~ 115/10/21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或師(二)級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或訓練及格,現已敘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醫事證書,現已具師(二)級任用資格者。 2.無限制轉調情形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熟悉長期照顧服務有關之法令規章與事項,曾具主管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督辦本市長期照顧服務政策之擬訂與執行,失能評估及長期照顧個案管理計畫、失智症照顧服務之規劃與執行,長照醫療輔具與無障礙環境改善等管理與補助,督導長期照顧機構,督辦外籍看護工申審作業等事項。 2.審核文稿、出席會議及計畫之研擬。 3.新聞文稿之撰擬及公共關係業務之協調連繫。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得不予受理。 2.以醫事人員師(二)級資格應徵者須另備妥符合師(二)級任用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並與上開第1.點須備資料併同上傳。 3.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6.聯絡人及電話︰報名諮詢(02)24230181轉1121黃主任。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02)24251527陳秘書。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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