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花蓮運務段

助理工程師

公告日期
115/10/16
有效期間
115/10/16 ~ 115/11/20
職務列等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但無法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係因該外國國家法令致不得放棄國籍,且已於到職前依規定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出具書面佐證文件經外交部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 (二) 性別:不拘。 (三) 年齡: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四) 學歷:需符合應試類科學歷條件,至遲應於報到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工作項目
1.辦理職業災害防止、安全衛生檢查、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業務。 2.辦公地點:花蓮運務段。 3.須配合業務需求管理花蓮運務段轄區 (石城至大武區間)。 4.其他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試務諮詢電話:(03)856-1602 分機 2011、2012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2:00 / 13:30~17:0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告網址: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adr/about-recruit-1 (臺鐵公司官網\關於臺鐵\行政與人員招募\人員招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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